2月23日,21世纪以来第22个、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当下,银行业保险业在乡村振兴征程中已踏出坚实步伐。随着2025年“三农”工作纲领性文件——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将持续发挥金融专业优势,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提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孙文华认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孙同全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农业新质生产力是指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技术应用和新型经营模式等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型生产力形式,主要涉及智慧农业、育种技术、绿色发展、新型农业模式、业态创新等方面。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和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创新。
“例如,种业投资周期长且风险较高,财政资金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但仅靠财政支持肯定不够,一定要用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大规模投入。由于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周期比较长,所以特别需要耐心资本的进入。”孙同全说。
山东潍坊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欧永生表示,阻碍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是农业科技投入“边缘化”的趋势比较明显,这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形成了源头制约,迫切需要农村投融资机制创新,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及产业政策上协同发力。
孙文华表示,中央一号文件提到“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旨在通过优化资金配置,提升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能力,推动种业、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慧农业等领域创新发展。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助力农业科技企业突破资金瓶颈,这就需要农业科技企业重视“股权设计”,加大股权融资的力度,而地方政府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投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
富滇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代军表示,改革重组为村镇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整合资源,村镇银行可实现规模经济效应,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村镇银行与主发起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并后,可共享技术平台、客户资源和业务渠道,提升自身的金融服务能力。依托主发起行的金融科技优势,村镇银行能够加速数字化转型,推出更多符合当地客户需求的特色金融产品。改革重组还有利于优化村镇银行的网点布局,进一步拓展市场覆盖范围,下沉服务重心,为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实现与地方经济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孙文华介绍,农村金融领域常见的非法金融活动包括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高利贷等。这些活动往往以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吸引农村居民参与。农村居民金融知识相对匮乏,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不足,容易被误导。一旦发生问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农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要求和责任,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处罚力度。同时,设立专门的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孙文华建议,要加强部门协同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农村非法金融活动。例如,与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合作,为农村金融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
“保险良方”护航“三农”
“种小麦,就怕老天爷发难,病虫害也跟着捣乱,风险实在不小。好在我把小麦全都投保了,这下后顾之忧没了,能安心过年咯!”浙江省仙居县埠头镇十都英村的种粮农户董先生看着自家380余亩小麦田笑着说,往年他总是担忧冬季降温、霜冻导致全年收成受到影响,但今年自己格外安心,因为在政府支持下自己提前获得了由中国太保产险台州中心支公司提供的农险保障,终于能踏踏实实迎新年了。
董先生的经历得益于农险的好政策:2024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将玉米、小麦、水稻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扩大到全国所有地区。
2025年,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将继续迎来政策利好。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国军看来,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可以减轻地方财政负担,缓解因县级财政无法提供配套补贴而导致断保的问题,真正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地方特色农产品对于激活县域经济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孙同全表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存在覆盖面不足、保障水平总体较低、农业保险市场竞争不足和特色农业保险缺乏等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就是要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由于各地农业特色产业不同,所以,在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地方财力有限,在支持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上可能存在“有心无力”的情况,需要中央财政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支持。
“近年来,各地不断探索特色农产品保险。接下来,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需要重视农业再保险的作用,通过农业再保险实现全国性的农业大灾准备金制度的构建。”王国军表示,特色农产品保险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保险的服务链条应从生产端向流通领域和消费端延伸。同时,要用好农险科技提高服务效率。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龙文军表示,经营不同品种的农户、不同经营规模的主体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程度不尽相同,保险机构要推出更加适合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多元需求的保险产品,让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者稳定预期、稳定生产、稳定收入,实现由低保障向稳收入的政策导向升级。